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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考變革 明年僑外生可報考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明年高中以下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14日公告。教育部解釋,為配合《師資培育法》修正,特別再增辦一次考試,總共辦理2次,時間分別在3月與6月。另外,首次開放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報考。

關於制度上的變動,教育部表示,將開始施行「先考試後實習」的檢定制度,僅有107年1月31日前已經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舊制生,才可以依舊制度,先完成半年教育實習課程後,報名教師資格考試。

教育部表示,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報名期間無法繳交「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的報考人,如為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申請「暫准報名」,但需注意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印本,最遲應在放榜日10日前補交。

教育部表示,首次開放在我國師資培育的大學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如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可以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教育部表示,明年兩場考試分別於108年3月9日及6月1日舉行,2次考試簡章都在107年12月14日對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