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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信用卡盜刷集團販售低價高鐵票 牟利1,750萬元

警方於2日持搜索票,兵分6路前往鍾姓夫妻及相關共犯住處進行搜索,並於現場查獲盜刷信用卡資料、金融帳戶、手機、電腦、房屋權狀等相關證物。(鐵路警察局提供)
警方於2日持搜索票,兵分6路前往鍾姓夫妻及相關共犯住處進行搜索,並於現場查獲盜刷信用卡資料、金融帳戶、手機、電腦、房屋權狀等相關證物。(鐵路警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鐵路警察局偵破一起盜刷信用卡購買高鐵票套利案,鐵警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劉貞汝3日說明,國內一對鍾姓夫妻在網路上以原價4到6折的價格,向某信用卡盜刷集團購買高鐵票,再轉售給下游或民眾賺取價差,半年間販售約3,600張票、不法獲利新臺幣1,750餘萬元。

劉貞汝表示,鐵警局於去(108)年8月初接獲線報指稱,有民眾在臉書、蝦皮賣場等網路平臺販售65折至9折不等的優惠高鐵票,但當時高鐵公司並未推出任何優惠活動;同時,有國內銀行頻繁通報指稱,信用卡遭人盜刷購買高鐵票,因此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

據警方調查指出,鍾姓夫妻疑似利用身分證字號產生器,向境外信用卡盜刷集團提供近2千筆虛擬身分證字號,該不法集團再利用假造的身分證字號向高鐵網站訂購車票,並盜刷他人信用卡付款取得訂位代號;鍾姓夫妻再以4到6折的價格,利用微信電子支付以人民幣購買訂位代號後,再於網路平台上以7至9折的價格販售給下游或民眾賺取價差。

專案小組於2日持搜索票,兵分6路前往鍾姓夫妻及相關共犯住處進行搜索,並於現場查獲盜刷信用卡資料、金融帳戶、手機、電腦、房屋權狀等相關證物;據調查,鍾姓夫妻半年內共盜刷300餘張國內外信用卡,轉售高鐵車票約3,600張,不法獲利共1,750餘萬元,並將不法所得購買國內千萬房產、投資海外虛擬貨幣。

犯嫌到案後向警方坦承,因國內房價太高,他們的薪水根本無法買房,所以才會被上游盜刷信用卡犯罪集團利用,更辯稱只是讓想要在網路上購買低價高鐵車票的民眾,可以如願購買,而他僅是賺取中間價差。全案訊後將鍾姓夫妻及2名共犯共4人依涉偽造文書、詐欺等罪、違反《洗錢防制法》移送桃檢偵辦。

劉貞汝提醒,民眾搭乘臺、高鐵時,請向官方網路訂票系統購買車票,勿貪圖折扣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免成為詐騙集團套利幫手;民眾信用卡若無 OTP 動態交易碼認證機制,容易成為遭盜刷對象,警方將持續網路巡邏打擊不法,維護金融交易秩序及大眾公平購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