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民國82年全國建築會議裡,行政院長郝柏村曾指台灣建築上最醜陋的違建鐵皮屋是國人之恥,言猶在耳,竟然有人把國恥當成「恭維」,實令人有不堪的感受。因此在民國84年7月9日後,有所謂的「既成違建」與「實質違建」的法令產生,也就是從84年後,所有建築屋上的屋頂,不可能再出現「鐵皮屋」,而雪大學生所指的鐵皮屋,即是當時被稱為「既成違建」,被允許遺留下來的部分,從北到南為數頗多,這些陳跡的確給國人帶來頗多負面的形象,至今猶在。
華山文創與松菸此兩地的建築,乃日人據台時期的歷史遺跡,其功能完全依日人的需要而建,改成文化創意的據點後,但其建築功能與動線規定,卻無法看見國人文化與創意。
談到「風格」,回到理論上來論,大致有八大因素:一、文化傳統,二、生活習俗,三、地形氣候,四、環境建材,五、法律規範,六、宗教信仰,七、流行風尚,八、其他如戰爭因素。其中影響最大莫過於文化傳統與統治者之政令因素,台灣400年來大量移民來自閩南,自然而然閩式風格,影響全台所謂的三合院建築,從北至南羅列全島,至今仍在。然而經日人之統治後,其政令為其統治的方便大改其規範,把當初明治維新時期的洋式風格大量移入的結果,使台灣原有之建物混雜著濃重的洋味,於是台灣自有的原味盡失,成了不中不洋的風格。國民政府來台後原以反攻大陸為前提,早期蓋屋皆屬臨時性,即所謂的「克難屋」,因為「遲早要打回大陸」的思維,影響了台灣建築自我成形的機會。直至蔣經國總統要從事十大建設大力深耕台灣後,才有自主發展百花齊放的建築風格出現,從民國60年起的五年經濟建設計畫,建築業才開始扮演產業龍頭的角色,40年來的確也給台灣經濟建設,帶來莫大的生產力,功勞不可小覷。然而自從出現了「豪宅」後,雖受大眾談論,但如果檢視其風格,是否能代表台灣的造型,時常是「沒有台灣味」,值得我們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