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而言,這首詩是出自「傅大士」--傅翕之手,約當南北朝時期,殆無疑義。當時佛教教義正與中國思想產生衝突與融合之際,尤其是以道家為主的玄學思想更是被翻譯的佛學大量借用,因此當時應該不像後世所詮解的那樣,圓融且深切的佛學思想,而是帶有很大的道家思想成分。
我試著回歸當時的佛道思想背景來解這首禪詩。
一、空手把鋤頭:手空才能拿鋤頭。這句可從《老子》的「有無」觀點去理解。《老子‧第十一章》:「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二、步行騎水牛:慢慢步行當成騎在水牛背上那樣地閒適,就像一般人所說的「安步以當車」。
這樣的解說才能與上句成一連貫性,而且透露詩人的一種閒適心情,如此才有詩的韻味。
三、人從橋上過:信步過橋。在佛學中,經常會使用「溪流」、「橋」等詞語,來表示由此岸到達彼岸的意思,也就是由這個世間到達寂靜涅槃的境地。
四、橋流水不流:這句最有爭議,一是斷句上的不同,一是義理上的差異。
有人將此句斷成--橋‧流水‧不流--若就詩的格律及其一貫性而言,便覺得整首詩讀起來頗不順暢。
前面曾說過這首詩深受道家思想影響,然而作為一首禪詩必有其佛理存在,前兩句可以從道家玄學來解說,而末兩句便要從佛學義理來詮釋,如此才能將它歸類為禪詩。
就「橋流」而言:「橋」在空間上是靜止的,可是在時間上則有「成、住、壞、空」的變化,所以它在時間上是變動不居的,因此而說是「橋流」。
就「水不流」而言:「逝者如斯,不舍晝夜」,「水」是不斷在流動當中的,但是它作為「水」的本性是不變的,亦即闡述了「眾生皆有佛性」一理,而且「佛性」的特色是如如不動的。
所以綜觀全詩,可以看出佛、道融合之跡,且不失詩的韻味,尤其在最後一句竟然用短短的五個字,點出佛學的兩大義理,且不留痕跡,誠屬不易,難怪猶為今人所津津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