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在台灣已有相當的歷史,日本時期稱整修房屋,或布置內部的工作叫裝潢。裝潢,用英文說是Decoration,裝潢的人叫Decorator,在美、日等國從事這個行業的人,都需有專業技術證照,即政府或具公信力之機構所發給之證明,所以裝潢是要具有相當之專業技術的人,才能執行的行業。
在日本,就有各種專業考試及分級制度。如負責泥工的,叫關左;負責木工的木工技術師分為一、二級;設計士分一、二級;庭院布置的人也有分級制;其他從事畫圖到施工,甚至油漆(塗妝師傅),也都有考試。台灣,除了水電師傅有專業師職業考試外,其餘相關行業幾乎沒有所謂的專業考試制度。
屬於裝潢的行業,常見的有二十多項,包括排除工、泥工、水電工、木工、油漆工、壁紙壁布工、地毯工、窗簾工、玻璃工、鐵工、琉璃台裝卸工、磁磚鋪設工,甚至庭院、水池、植栽、鑄鐵、門鎖、防盜系統、沙發椅包敷、浮雕雕刻等。它們可能因為某個工程聚集一起,為相同的目標,進行各自的業務工作。而這麼多的行業,要能互相配合,就需要一位對裝潢行業內況有整體了解的人來掌控,那就是設計師的職責範圍了。
在台灣裝潢業是沒有具體組織的,消費者要改裝時,通常第一個想到的也多半不是設計師,而是裝潢工人。若請到好的師傅,就有好的水平;有的請到差的師傅,就只有壞的水平,好壞差別非常的大。選擇師傅的品質重擔,歸給消費者負擔,若本身又無一定的專業知識作判斷,可能會造成非常大的損失。
所以在施工裝潢時,我們需要明瞭各行業在裝潢中所提供的服務、工作內容及類別,才能做正確之選擇。
民國87年7月1日起國家依據建築法第27條之系列訂定了《建築物室內設計裝修管理辦法》,已實施多年。其證照分為二種,一種是「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第二種為「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從此涇渭分明,裝修一詞不再包山包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