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時代怎麼變遷,孝敬父母,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不能變。然而,在我們現代生活中,有些人孝的觀念淡薄了。不少子女婚前靠父母撫養,婚後仍然不能自立,很少為父母做點什麼,以減輕父母的負擔,甚至在父母無法幫助時,竟棄父母而不顧。父母臥病在床不聞亦不問者有之,父母去世後兄弟姐妹因辦後事互相推諉者亦有之。
孝,是做人的根本。一個人如果對其撫育的父母沒有孝心,是不可能對別人奉獻愛心的,更談不上關心國家和民族的興衰了,這種人與禽獸何異?
孔子曰:「百善孝為先。」幾千年來,在中華民族史上,凡是孝敬父母的,都受到社會的讚揚,凡是不孝敬父母的,甚至虐待父母的,都為世人所不齒。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何況人乎?
明朝有個名叫蘭姐者,是人家的童養媳(養媳婦)。她十二歲時,便要負責家中灑掃應對的工作,看到婆婆經常和太婆相罵,婆婆罵太婆是老而不死的討厭東西。於是蘭姐就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時候,流著眼淚,跪在婆婆的面前,說道:「每個人都有年老的時候,假使將來婆婆年老的時候,有人把您當成討厭的東西看待,那麼婆婆又覺得怎樣呢?媳婦願婆婆享有長壽,給後人留下好榜樣!」她的婆婆聽了這一番話,深受感動,痛悟前非。
由於蘭姐的孝心及善諫,婆媳之間相處和睦。後來天賜善報,蘭姐生了五個兒子,有兩位考中進士,另三位亦各有所成,成為當地一段佳話。所謂:「天道無愧,常與善人」,一點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