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吶!好幾百號人,在大半個中國神不知鬼不覺地賣假疫苗賣了6年多。你可以不吃毒奶粉,也可以迴避地溝油,可是如果你有小孩,不能不打疫苗。如果你不小心被貓狗等寵物抓破了,不能不去打防疫針。可是如果你打的相關疫苗是假的、沒有效果的,結果可能會要了你的命。
這是在殺人啊!這幫人何以如此膽大妄為?疫苗之殤,究竟是誰之罪?
梳理一下事件的來龍去脈,越發的使人匪夷所思:第一,此次涉案的龐某,早在2009年就因非法販賣疫苗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在緩刑期內,她不但沒有收手,反而帶上剛從醫學院畢業的女兒重操舊業,變本加厲,把疫苗生意越做越大,製造了這起案值更大、範圍更廣、持續時間長達6年之久的疫苗非法經營案。在這期間,我們的司法部門在哪裡?監管部門在哪裡?
第二,濟南警方去年4月就破獲了此案,可是時隔將近一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才將相關涉案的線索公布。這其中是否涉及瀆職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不暢?
第三,從疫苗生產企業、疫苗經銷批發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到接種單位,這4者中,每個單位都負有審查疫苗及其經營者資質的義務。只要有一個環節嚴格執法,即可斬斷這個罪惡的鏈條。可是,假疫苗竟在24個省市暢通無阻長達6年之久。在這個罪惡的產業鏈之中,到底有多少個企業、個人牽涉其中?有多少政府監管部門為他們提供了保護傘?
假疫苗事件是一面鏡子,折射出來的是這個社會底線的失守、人心的潰散。利慾熏心、唯利是圖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嚴懲,尸位素餐、無所作為的監管部門,也必須同樣要被嚴厲追責。這個的事件促使人們反思:一個社會連疫苗的安全都無法確保,還有何臉面去奢談核心價值觀和3個自信?——轉自作者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