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的權勢者而言,在美國大選與本國的黑箱操作這兩種權力更替模式中,當然是寧選後者而不要前者。因此中國媒體那些說法,比如「競相秀底線的競選將使人們重新思考民主的價值」,倒也算表達了中國執政者情真意切的肺腑之言。但對無權無勢的中國民眾而言,如果真以為名為「協商民主」,實為一黨專制的現行體制優於美國民主,那只能是說他們對民主還缺乏真正的瞭解。
民主制下,人民得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但美國大選倒也帶出了一個真正的問題:民主制下,人民得對自己的選擇後果負責,今天的現狀,是選民選出的領導者帶領人民走到今天的結果。
民主制在通常形式下,只能是通過各種形式的選舉,選出國家元首比如總統(美國、法國),或者是政黨(比如德國),再選出國會議員,以達成權力制衡的精英統治,實際上是種代理人委託制。但在委託期限內,政府有權做出各種安排,民眾就算是不滿,也得等任期滿了再做選擇。因此,人民有權在幾年一次的大選中,比較總統候選人的能力、品格(私德、公德),再決定是否購買其中一位(即將自己的票投給這位候選人)。換言之,購買過程中,選民本身在意什麼,就會中意那位候選人提出的政治主張與經濟政策,比如有工作的人會注重稅收增減,窮人會注重福利政策的許諾。也許有人會說,這些政策的長期後果是專家們研究的問題,選民沒辦法考慮這些,因此沒法負責。這話只對了一半,大多選民也許對國家大勢缺乏研判能力,但是,卻必須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轉自美國之音,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