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飲料冰品是民眾消暑最常選擇的方式,桃園衛生局為提供消費者安全衛生的消費環境,進行手搖飲料店、咖啡店、冰品店等飲冰品專案查核計畫,除查核作業場所、標示外,並抽驗冰塊、飲品、原料等,共計查核21家、57件標示,另針對業者抽驗35件茶葉、咖啡豆、飲品、冰品及冰塊原料等食材,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農藥殘留、生菌數、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等,抽驗品項中共有3件冰品檢驗不合格,其中2件冰塊(冰磚)原料經複驗合格,1件烏龍茶飲品經複驗仍不合格 (不合格率2.8%)已依法處辦(如附件名冊)。
衛生局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同步查核連鎖飲料業者是否落實標示,連鎖飲料業業者可以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標籤)或標示牌(版)等型式進行標示,標示項目則包括下列幾項,請連鎖飲料業者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1、標示全糖添加量及所含熱量。
2、茶飲料: (1)標示茶葉原料來源之原產地(國); (2)若未以茶葉調製而以添加茶精等香料者,應於品名標示「○○風味」或「○○口味」字樣。
3、咖啡飲料: (1)標示咖啡原料來源之原產地(國); (2)以紅(≧201 mg/杯)、黃(101-200 mg/杯)、綠(≦100 mg/杯)標示區分咖啡因含量。
4、果蔬汁: (1)果蔬汁含量達10%以上始得以「○○汁」為品名;(2)若未含果蔬汁者,應於品名標示「○○風味」或「○○口味」字樣。
桃園衛生局提醒相關飲冰品業者,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落實人員、環境等自主管理;遵照正確洗手「濕、洗、刷、搓、沖、乾」6步驟,環境設備應維持整潔,每年定期執行供膳人員健康檢查,透過實地查核加強飲冰品業從業人員衛生觀念外,更希望建立業者自主管理的榮譽制度以提升飲冰品之製程及販售品質,進而避免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保障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