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的理想,擁有全國執業律師逾8成的台北律師公會(北律)15日發表聲明,宣布退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聯會),未來與全聯會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全聯會所作的任何決定、與政府所為的任何協議,對北律無拘束力。
北律表示,律師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律師應設事務所,並應加入該事務所所在地及執行職務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這一條不合理、不必要的執業區域限制規定,嚴重侵害律師在全國執業的權利,導致不計其數的律師必須為了跨區執業而加入一個以上公會。
北律指出,律師享有憲法所保障之工作權,有權在全國執業,但律師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台灣是單一法域國家,全國法令高度一致,更無從就律師執業地點橫添區域限制的道理。
北律也表示,根據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章程規定,各會員公會應依其會員人數,繳交按每人每月新台幣100元計算的常年會費,其中內含繳給全聯會的常年會費,代表跨區執業而加入的公會愈多,負擔的全聯會會費就愈多,形同重複課稅的極不公平現象。
北律呼籲,律師業之健全乃民主法治之基石,建議國會盡速完成律師法修正,建立個別律師可直接參與的全國律師會,以回應律師內部改革的高度期待,維護我國法制之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