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房東參加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台北市及台中市政府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的自治條例草案,內政部30日呼籲4都盡速比照辦理,訂定自用住宅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稅率,透過中央及地方齊心努力,創造房東、業者、房客三贏局面。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化為社會住宅。今年度將補助6直轄市辦理1萬戶,除就房東賦稅優惠外、政府也提供每年1萬元的修繕補助,及針對包租方案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以多種優惠措施,鼓勵房東積極參與。
內政部指出,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新台幣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其租金收入超過1萬元部分,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60%。
內政部表示,房屋稅及地價稅因屬地方稅,呼籲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4直轄市政府,比照台北市及台中市政府做法,訂定自用住宅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