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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 擬納入照相逕行舉發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交通違規記點只針對攔查違規案,但目前每年攔查及照相逕行舉發的交通違規約1千萬件,其中逕行舉發約占七成。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陳聰乾表示,交通部將修改交通違規記點相關規定,擬將照相逕行舉發的違規也納入,初期逕行舉發的違規記點先考慮營業大客車,可望今年實施。

據公路總局統計,全台營業大客車包含市區客運、公路客運約16萬輛、遊覽車約1萬6千輛。陳聰乾說,因為攔查交通違規可直接確認違規者就是駕駛人,所以目前交通違規記點只針對攔查違規案;照相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是針對車輛,在實務上確認駕駛人身分會有困擾。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案納入計點,只要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就可以,已著手修正,期待今年可以實施。

目前交通違規記點期限只有6個月,立委曾指出,對違規者毫無警戒作用,要求延長期限。交通部去(2017)年開會已考慮至少延長至1年,但尚未有新進度。趙晉緯說,延長記點期限必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前也需要與外界做更充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