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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憲吞藥自殺 法務部:不服可提行政救濟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香港籍貨輪「方向永嘉號」違反國際禁令,偷運石油給北韓,法務部依《資恐防制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油商陳世憲列入制裁名單,嚴禁任何商業、金融活動,全面斬斷金流,陳世憲則與19日吞藥輕生,送醫後無生命危險離院,對此,法務部官員表示,依據資恐防制法第13條有關「行政救濟」規定,陳若對於制裁不服,可循行政救濟處理。

2017年10月19日,美方發現比利恩18號和方向永嘉號私販油品給北韓船隻,因違反違反聯合國制裁北韓的決議,法務部依《資恐防制法》規定,邀集國家安全局、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會委員,召開「資恐防制審議會」,並同過決議制裁陳世憲等3人。

法務部官員指出,陳世憲承認註冊在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的「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公司由他掌握,也不否認他是註冊在英屬維京群島的「Bunker’s Taiwan Group Corporation」公司的唯一股東,經客觀調查後,「Bunker’s Taiwan Group Corporation」對「比利恩18號」有所有權是不爭的事實。

外傳陳世憲是因檢方偵辦,以及遭資恐防制審議會通過將陳世憲等列入制裁名單,嚴禁任何商業、金融活動,全面斬斷金流,才會產生輕生舉動。

對此,官員表示,若我方不配合制裁案,可能會面臨國際性的聯合經濟制裁,將會對國家造成難以評估的傷害,陳世憲的指列制裁,是資恐防制會議與會委員依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決議指列,陳世憲若對於制裁不服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雄檢則表示,檢方相當關心陳世憲的狀況,但不會影響偵辦,後續會由承辦檢察官視需要是否採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