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陸媒報導,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門,本週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稱:「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通知並要求「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通知稱,「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至於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還提出「窩裡反條款」,包括檢舉、揭發他人犯罪,及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者,或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者,經查證屬實,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