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客運武陵農場櫻花季疏運專車077-VV號車,22日上午在宜蘭縣台7線104公里處,與一輛自小貨車發生擦撞,車上共37名乘客,2名乘客受到輕傷。首都客運說,他們的駕駛員在事發前雖有超車之動作,但已回到車道,對方駕駛涉嫌酒駕,所駕貨車打滑至我方車道才發生相撞,目前責任尚待釐清。
首都客運說,輕傷乘客送醫後無大礙,他們已致贈慰問金各3千元,自小貨車及班車駕駛員受有輕傷,首都客運將負責後續醫療費用。另10名乘客不願繼續行程,他們已賠償每位乘客全額票價及致贈慰問金2千元,其餘25名乘客將於下午返程時致贈600元紅包壓驚。
檢舉違法旅行社 每次獎金最高10萬元
交通部22日預告「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案件獎勵辦法」草案,鼓勵民眾檢舉違法的觀光旅館、旅行及觀光遊樂業,另外也鼓勵檢舉合法觀光業者但卻經營觀光範圍外業務等案件。檢舉採實名制,檢舉獎金按罰金多寡約可抽10%~20%,但金額最高為10萬元,同個檢舉人每年獎金最多30萬元為限。草案最快今年上半年公告實施。
觀光局表示,對於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並檢具證據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對於前項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其罰鍰金額達一定數額時,得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充檢舉獎金予檢舉人。
觀光局說,受用此項法規的行業,包括:旅行業、觀光旅館、觀光遊樂業,另外,如果說旅行業、觀光旅館經營核准登記外的業務,如:旅行業者經營遊覽車業務等情況也適用此法規。不過民宿及在直轄市的一般旅館,不適用此辦法。
觀光局表示,這項檢舉方式採實名制,檢舉人必須提供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及聯絡方式等資料。另外,聯名檢舉案件,獎金屬全體檢舉人;同一案件由二人以上分別檢舉,獎金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獎金平均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