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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策 港務公司降低空汙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配合行政院核定「空氣汙染防制行動方案」,台灣港務公司與航港局研訂「國際商港空氣汙染防制方案」。港務公司表示,將透過推動船舶減速、改用低硫燃油、擴大岸電設施及執行港區施工機具(械)減汙等具體防制措施,多管齊下降低空氣汙染。

首先,將鼓勵船舶於進出港區20浬範圍內減速至12節以下。2018年起,國際商港區域範圍,實施船舶100%配合減速至12節以下;貨櫃輪及國際郵輪配合減速者,每航次給予8千元獎勵。

其次,國際公約規定,國際航線船舶應於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採用含硫量0.5%以下低硫燃油。我國較國際公約提前1年開始實施,今年2月1日起,配合使用低硫燃油的船舶可獲得每艘次5千元獎勵金。

最後,在擴大岸電設施使用,港務公司自有的港勤船舶目前已全面使用低壓岸電;高雄港已建置11座高壓岸電設備,提供初期免收岸電設備使用費,以降低航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