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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情殺案 殺人罪更審判15年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台大碩士、「台大宅王」張彥文4年前,涉嫌性侵、當街砍死前女友,性侵、侵入住宅罪部分已被判刑7年5月定讞,殺人罪部分,高院1日認定,張預謀殺人,再犯風險低,也考量已跟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判刑15年。

更審判決指出,張彥文因感情受挫預謀殺人,打算與被害女子同歸於盡,且確實有自殺意圖,並於案發後停留現場等待;張出庭時,屢次痛哭認錯,加上無前科,也與被害人父母以1,145萬元達成和解,判刑15年、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引用印度詩人泰戈爾詩句,「愛不是占有,也不是被占有,愛只在愛中滿足」,為避免類似傷害、殺人案件發生,如有感情困擾男女應適時找友人或專業心理師諮商,或撥打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專線請求協助。

合議庭也呼籲,若不幸碰上恐怖情人,可參酌衛福部提供的「擇、告、靜、淡、報」等《安全分手五步驟》,知曉友人有感情困擾,有時一句話,可救一個人,一個家庭,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