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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哥有錢不賠償 高院裁准假扣押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土豪哥」朱家龍涉W飯店毒趴郭姓女模命案,一審依《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判10年,民事部分,郭女家屬聲請假扣押朱的財產210萬元,一審法院裁准,朱家龍不服提出抗告;高院認為,朱家龍強調資力雄厚,卻不願先賠償死者家屬,再加上朱有加拿大護照,且郭家聲請假扣押理由和金額合理,裁定假扣押朱210萬元確定。

高院表示,刑事法院認為朱家龍有高度逃亡可能而持續羈押,雖然朱多次強調資力雄厚,股票就超過假扣押的標的210萬,名下的兩筆房地產也高於索償金額,但朱仍沒有先行賠償被害人家屬。

高院也指出,朱男有加拿大護照,且在羈押期間屢以生病聲請具保,審酌郭家提出假扣押朱男財產合理,因此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