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與3名員警,因涉嫌收賄包庇轄區色情業者,檢方聲押林崇成等4警、3業者,經過徹夜審理,台北地院訊後認定有串滅證、逃亡之虞,裁定林崇成等4警及酒店業者巫蕙玲、胡錦蓮羈押禁見,中間人鮑銘璞10萬元交保。
裁定指出,林崇成、郜振傑、紀炳場、陳宏洲4警雖否認犯行,但依據扣案帳冊、手機監聽譯文、蒐證畫面、手機LINE對話內容、證人與同案被告證述,4員警涉嫌重大,且有伴隨逃亡、勾串、湮滅、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同時4警嚴重破壞警察風紀,為確保後續偵、審,有必要羈押4警並禁見。
裁定也指出,業者巫蕙玲、胡錦蓮供詞避重就輕,也是色情的首腦及股東,皆涉行賄、媒介性交易罪,同時巫蕙玲有刪除和鮑銘璞手機對話紀錄的滅證行為,裁定2人羈押禁見。
至於中介橋梁鮑銘璞,由於同案被告和證人均沒有提及他參與行賄、收賄、分贓,相關證據也無法證明,難以認定鮑男涉行收賄罪的嫌疑重大,沒必要羈押,裁定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