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頗大的深澳電廠環差案14日晚闖關成功,引起譁然。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5日審議《空氣污染防制法》,國民黨立委痛批,民進黨政府能源政策錯亂,一手擁抱非核家園、減煤,一手卻蓋燃煤電廠,沒能力解決中南部問題又在北部放火,讓全民用肺發電,犧牲全民健康,強烈要求護航深澳環評、淪為政府投票部隊的環保署長李應元、副署長詹順貴下台負責。
環保署長李應元回應,環評會議所有結果他要承擔,環評會議主席就是署長,平常的案子 一般他們都分工,大部分他都委由詹順貴主持,「但結果怎樣我負全責」。
立委蔣萬安指出,依照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達20%、減煤30%、天然氣占50%,全台電力備載容量率15%有足夠供電,竟然通過2025年才要運轉的電廠是燃煤電廠。13日台北市、新北市環保局長都強力反對,認為資料不足需要補充資料。北北基宜八成民眾不知道要在深澳蓋燃煤電廠,台電也沒做過自主健康評估報告,就是要硬幹通過環評。新北市政府表明不再發出燃煤許可證,《空污法》修得再好,也只是民進黨燃煤電廠火力全開的遮羞布。
根據台電環差分析報告,深澳電廠2部機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粒狀汙染物1年排放總量分別為1,438公噸、1,034公噸、268公噸。立委羅明才表示,堅決反對深澳蓋火力發電廠,因為未來小孩在北北基上體育課,可能要戴N95口罩。深澳火力發電廠運轉後,每年有268噸懸浮微粒、1千多公噸硫化物汙染北北基,不只重創每個人身心健康,也重創金瓜石、九份觀光、影響海岸資源。
為政治責任下台? 詹順貴:由行政院決定
詹順貴在深澳電廠環差案投下關鍵性一票,對於外界呼籲下台負責,他說,他是依照法律現有規範做出決策,政治責任可以由行政院做決定。會引起後續政治風暴,經濟部、行政院在送案前,事先就應該評估清楚,深澳電廠要不要開發涉及高度政策與政治敏感,政策與政治上判斷部分,要由經濟部乃至行政院做決定。
詹順貴強調,環保署在環評制度範疇,一定要嚴守《環評法》相關規定的分際跟條件來做審查。環保署在環評過程中只能評估比較開發案前後對環境影響的條件、狀況如何,他運用公權力必須謹守法律分際,不可以把個人喜好,凌駕法律制度之上。
詹順貴解釋,深澳電廠擴建案12年前(2006年)通過環評,14日審查的是環境差異影響分析,要比較12年前環說書跟12年後送出的環差分析報告中,新的規劃案有沒有比較進步、比較好,由於本案比較結果對環境友善,他認為不符合《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重做環評的要件,所以在「修正後通過」與「重做環評」2選項中, 依法投給前者。
詹順貴說,投票同時他有提出附帶要求,台北市人口相對密集,希望他們公布從現在到2025年能源逐年配比,並好好重新檢討案子的定位,以及開發必要性。因為會缺電是現在,但深澳電廠預計2025年之後完成,已經緩不濟急,到2025年之後真的有興建必要嗎?這部分一定要由上位政策來決定,不是環評制度能夠逾越。
立委王育敏質疑,已經停機、停廠11年的電廠,要讓它繼續重新啟動,如果不是缺電,為什麼要荼害國人健康,現在電力供應到底夠不夠?經濟部次長回應,深澳電廠即便現在通過環評,以後建置也要到2025年之後才會運轉,跟現在有沒有電力的情況沒有關係,而是長期穩定電源必須要的跟現在缺不缺電無關。
王育敏說,民進黨政府沒有辦法坦然面對現在能源就是缺電,因為反核是民進黨神主牌,別無他法只剩燃煤一途,所以才逼得要開燃煤電廠。實情就是如此,為什麼要遮遮掩掩?如果在核電與燃煤逼不得已二選一時,要不要尊重民意 ,還是民進黨可以決定一切?民進黨一意孤行下去,2025年「挫咧等」,能源政策還是會出現很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