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呂軍億2017年8月18日,從國軍歷史博物館偷走日本軍刀,隨後闖入總統府並砍傷周姓憲兵右頸,檢方起訴時求刑7年,台北地院22日依殺人未遂、加重竊盜等罪,判呂軍億7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呂軍億2017年8月18日上午,先到五金行購買榔頭和手套,隨後前往軍史館以鐵鎚敲破展示櫃,偷走二戰日本軍刀,再前往總統府砍傷周姓站哨憲兵,其他憲兵趕達合力壓制,在其背包搜出一面五星旗。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呂當時確實有不確定殺人之意,且僅因政治理念即犯案,犯後毫無悔意並合理化犯行,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加重竊盜、侵入建築物、公共場所攜帶刀械等罪,具體求刑7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呂軍億稱自己沒有要置人於死,只是當時憲兵在拉槍機,才拿刀朝槍枝護木砍去,但因槍管是圓的,刀子才會劃到周的頸部;法官審理後不採信呂的主張,依攜帶凶器竊盜罪、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呂男有期徒刑10月、6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