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長吳釗燮與駐日代表謝長廷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3月4日日本公務船噴水追趕我東半球28號漁船事件相關因應作為與台日海權爭議相關談判現況與進程」並備詢。
謝長廷說,駐日代表處事發後第一時間就提出抗議,向日方表示執法過當,日方尊重我國抗議的權利,但不被接受,他們回應漁船有捕魚,認為這是依法行事。
謝長廷說,代表處原先基於維護主權立場,因此採信漁民只是經過該區域的說法,要求日方提出相關證據。日方隨後拿出照片,照片中顯示東半球28號當下有釣魚、捕魚的行為,也有看到魚獲,在我方無法反駁的情況下,決定相信日方的證據、停止抗議。
謝長廷也表示,台灣漁民在協議海域捕魚沒有問題,但是在協議範圍之外的區域就會有風險,台日之間要透過一次次的協議,可能協議海域會擴大,但完全不協議,「我們的經濟海域是到沖繩, 他們的經濟海域到雲林縣,所以一定要協議。」
外交部長吳釗燮認為,駐日代表處的抗議仍是有效的,應先通報我國,而非緊追我國漁船至暫定執法線內,吳釗燮也強調政府一定堅持立場,不會軟弱,台日漁權問題仍需要時間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