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等中國苯酚業者,今年2月2日向商務部提交申請,指出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苯酚,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請求對這些進口苯酚進行反傾銷調查。
該申請書指出,上述產品進入中國市場後,數量大幅增長,價格大幅下降,影響中國國內產業同類產品價格、利潤及市占率,致使投資收益率下降,因此請求調查。
數據顯示,2014年至2016年,來自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這3年分別占中國總進口數量的77%、77%和67%。2017年1至9月,該比率大幅上升至近98%。其中又以來自美國的進口數量最高。
苯酚為有機化工原料之一,可用來製造酚醛樹脂、雙酚A、己內醯胺、烷基酚、水楊酸等工業原料;另外,苯酚還可用來作為溶劑、試劑和消毒劑,在合成纖維、塑膠、醫藥、農藥、香料、染料、塗料和煉油工業等領域都是重要材料。
中共對苯酚進行反傾銷相關政策並非首次,2004年2月1日起就曾對原產於日本、韓國、美國和台灣的進口苯酚產品徵收反傾銷稅長達5年;並在2010年1月31日起繼續對上述來源商品實施5年的反傾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