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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調卷查扁案 司法院:定讞才能調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針對監察委員陳師孟要求調閱前總統陳水扁案的開庭紀錄,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11日表示,目前尚待高等法院了解相關案件是否判決確定,若判決未確定,則無法調卷。

媒體報導,監委陳師孟秘密發函給台北地院,要求調閱前總統陳水扁案第一次開庭至一審宣判無期徒刑期間的所有開庭錄音、錄影檔及承審庭長蔡守訓、法官吳定亞等判處陳水扁有罪的評議簿,以調查2008年間更換扁案承審法官程序是否合法。

對此,呂太郎表示,陳師孟是正式發公文,希望調取扁案某天的開庭紀錄,但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325號解釋,「訴訟案件在裁判確定前就偵查、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等,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因此在裁判未確定的案件不能調卷。

呂太郎指出,監察法施行細則有規定,案件繫屬中,監委不宜調查,目前正在請高等法院了解相關案件是否判決確定,若未判決確定,法院就會拒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