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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8億 孫政才一審被判無期

重慶前市委書記孫政才被判無期徒刑。(Lintao Zhang/Getty Images)
重慶前市委書記孫政才被判無期徒刑。(Lintao Zhang/Getty Images)

【記者方曉/報導】5月8日,前中共政治局委員、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孫政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判決,不上訴。

據指控,2002年至2017年,孫政才在擔任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市委常委、市委祕書長、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約新台幣8億元)。

孫政才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方面稱,孫政才所犯受賄罪中,絕大部分受賄財物係特定關係人直接收受,孫政才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因此法庭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孫政才的受賄的時間從2002年至2017年,意味著他在北京、吉林、重慶以及農業部的幾乎整個仕途都在「受賄」。他在2017年7月15日被免去重慶書記,該年9月被雙開,幾天後落馬。

中共十九大上,孫等六名落馬高官被當局公開點名「陰謀篡黨奪權」。外界普遍認為,「陰謀篡黨奪權」就是「政變」的代名詞。

更重要的是,孫政才還有一個罪名被隱藏——迫害法輪功。2017年7月30日,美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公告,指孫政才在北京、吉林、重慶任職期間均竭力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公告指,他到任後不到一年,吉林省至少就有29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