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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國判聚氯乙烯反傾銷 課稅台灣16.68%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國際貿易局8日指出,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4月25日公告,對自我國、韓國、中國大陸及泰國進口的聚氯乙烯反傾銷調查案最終裁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對聚氯乙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課徵稅額分別為我國16.68%、泰國13.98%、韓國4%~14.97%、中國大陸3.44%~20.47%。

業者說,PVC屬熱塑性樹脂,有硬性和柔性二種類,可用於管材、門窗、寶特瓶外包裝、電纜絕緣體等。我國為全球生產PVC主要國家,巴基斯坦雖非我前10大出口市場,去年仍有約5,000噸出口量,課稅裁定恐對出口造成衝擊。又美國及沙烏地阿拉伯等巴國主要進口來源國皆未列入本案課稅對象,近年出口量亦有顯著成長,對我國廠商未來拓銷巴國市場影響仍有待觀察。

國貿局表示,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於2016年4月13日公告對本案展開反傾銷調查,傾銷調查期間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產業損害檢視期間為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巴國於去年6月13日公布初判報告,認定巴國國內產業因進口傾銷受到實質損害並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續於今年1月25日舉行公聽會。

據巴國海關統計,2016年巴國自我國進口前述產品共221萬4,000美元,占該國進口份額5.6%排名第6。中國大陸為最大進口來源國(1,889萬5,000美元,市占率48%), 泰國(235萬7,000美元,市占率6%)與韓國(59萬5,000美元,市占率1.5%)分別為第5及第9大進口來源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