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後,通過要求教育部依法盡速發聘的提案。「台大校長遴選改革陣線」質疑提案的3項決議不具法律效力,認為教育部有權監督,籲台大盡速重啟遴選。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上任,後續卻因遭多項質疑引發爭議,教育部4月27日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由一群台大學生組成的「台大校長遴選改革陣線」在臉書發表聲明,對臨時校務會議的結果表達遺憾。他們表示,教育部已對台大遴選委員會函送結果做出不聘任決定,若台大要回歸大學自治,沒道理再請教育部插手;若要讓台大盡快產生校長,應回歸校內,重新啟動遴選程序,使程序瑕疵補正後,再函送教育部要求聘任。
改革陣線認為,教育部與台大是上下級機關,教育部對台大校長不聘任的決定,是否屬行政處分仍有爭議;若欲尋求救濟,《訴願法》中並不存在符合的要件,即使提起訴訟,若非遭駁回、不受理,更可能無限期延長台大沒正式校長的空窗期;且照台大校內法規,代理校長本就可完整行使校長職權。
改革陣線重申,台大遴選程序瑕疵事實明確,教育部依法有權對校長遴選程序進行監督;台大應盡速重啟遴選程序,使校務及教學研究回歸正軌;台大校方應平等保障校內言論表達,積極排除對言論自由的不當干涉,未來將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合作,在6月9日校務會議提出相關議案,希望重啟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