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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宗教打壓 中共頒惡規嚴限捐款

【記者洪寧/綜合報導】6月1日,中共宗教事務局發布《宗教臨時活動地點審批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禁止接受境外捐贈以及境外人員從事活動。外界關注,中共宗教新規定旨在收緊對宗教團體的監管。

此次公布的《辦法》是對2月1日發布的,中共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下稱《條例》)的進一步規範,《條例》中關於「宗教場所之外不得進行宗教活動」「臨時活動地點」的相關規定,被認為授予中共基層政府更大的權力,可以隨時查封家庭教會。

此次發布的《辦法》中相關內容顯示,申請「臨時活動地點」須由兩三名「信教公民代表」向縣級宗教部門提出,收到獲批通知最長需要40日,同一地點的有效期最長為3年。禁止包括接受境外組織或個人捐贈及允許境外人員從事活動等9項規定。

對此,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邢福增對《明報》表示,這些規定唯一的作用是只能在官方指定的臨時空間活動,中共的最終目的還是要引導家庭教會接受基督教愛國團體的管理,而非賦予其獨立的身分與合法地位。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在上述《條例》發布之前僅一週的時間,河南省鄭州市有20多個家庭教會遭到查封;商丘市虞城縣芒種橋鄉7個教堂的負責人被通知限期拆除十字架;新鄉市進村調查登記村民的宗教信仰情況。

不僅是基督教,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是罄竹難書,遭到國際社會譴責。

今年5月29日,美國國務院發布2017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再次被列為「特別關注國」。報告關注法輪功、基督教等信仰團體受迫害情況。

這份年度報告表示,中共將法輪功、基督教等團體貼上「邪教」標籤,「(中共)刑法將被禁的團體定義為『邪教組織』,其成員可能被判終身監禁」。「中共(CCP)維持一個法外、由共產黨操控的安全機構來剷除法輪功運動和其他類似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