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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塑膠娃娃抽驗 1成5塑化劑超標

3件市售塑膠娃娃玩具被驗出塑化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經濟部標檢局提供)
3件市售塑膠娃娃玩具被驗出塑化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經濟部標檢局提供)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12)日公布市售塑膠娃娃玩具20件檢驗結果顯示,其中3件(占一成五)塑化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標檢局表示,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指出,為關心兒童健康安全及了解市售塑膠娃娃玩具品質,第一季於百貨公司、玩具店、量販店及零售商店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2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有2件不符合規定;品質部分,3件分別由鑫大原實業社、鑫冠宇有限公司及藝順有限公司進口大陸製的塑膠娃娃,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超標。

標檢局表示,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限期回收、改正的商品,並得沒入、銷毀或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

標檢局指出,塑膠娃娃玩具商品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若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