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環差案通過,新北市政府18日宣布將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撤銷環評。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訴願是行政程序法裡的救濟手段,也是《環評法》本來就可以有的程序,訴願代表國家的民主制度,過去也有像中科三期等類似例子,尊重也理解新北市府決定。
李應元指出,深澳電廠使用的超超臨界機組,日本等很多國家都在發展。台灣從新竹到台北的產業鏈,包括台積電等重要廠商,這樣的經濟動能是世界不可或缺的。要支撐這樣的產業必須要有穩定電力,且必須是汙染最少的,深澳電廠是環差案,汙染比以前減少約七成,且環差案當時在立法院都報告過了。
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提出訴願的一方須主張受到影響、有利害關係才符合條件,在地居民可以主張會影響健康而建立利害關係,但新北市府是公法人,既不是環評結論的相對人,也不是自然人,如何建立利害關係?「作秀作過了頭。未來如果被行政院法規會以訴願不合法駁回,是否又混淆視聽說是護航?」
對於新北市將來打算以不核發生煤許可來封殺深澳電廠,詹順貴指出,新北市府本來就一直說不會核發生煤許可,這是新北市府的權力,環保署當然尊重新北市府的權力。但依台電規劃期程,深澳電廠第一部機組要到2025年才會興建完成併聯,所以,也是那時候的市長才有權決定,「即將卸任的朱立倫適合把話講得這麼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