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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女廳官斂財 黑手伸向醫療系統

【記者李新安/綜合報導】今年2月,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原市長陶淑菊(正廳級),因受賄2,566多萬元,被判刑12年,罰金人民幣200萬。

陶淑菊於2016年4月落馬,曾被指是首個因丈夫經商被查處的正廳級官員。其「雙開」通報稱,陶淑菊「允許、縱容其丈夫王文奇在其管轄的地區,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活動並謀取私利。」等。

近日,陸媒披露了對陶淑菊的檢方指控書,曝光了其夥同丈夫受賄的詳情。據指控書,陶淑菊受賄均由她經商的丈夫出面,且其黑手多伸向醫療系統。

陶淑菊被認定的受賄共有5筆。在陶淑菊任職烏蘭察布市期內的短短3、4年間,她與丈夫斂財超過2,566多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共官場,官商勾結十分普遍,利用影響力受賄並不少見,但像這種夫妻檔的官商勾結,受賄手法令人望塵莫及。

此外,陶淑菊、王文奇能在短時間內收取巨額酬金,被指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將黑手伸向了醫療系統。上述5筆賄賂款中,有4筆均涉及醫院資訊化建設和醫療器械採購。

另據明慧網報導,陶淑菊為了升遷,積極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陶淑菊在赤峰任職9年,其主管部門炮製汙衊法輪功的假新聞,在全市巡迴演出誹謗法輪功的節目,毒害民眾。

江派劉雲山曾任內蒙古赤峰市委書記,他被指是陶淑菊的大靠山。劉雲山在內蒙古任職20年,內蒙古被視為其「後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