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陣線26日公布《六都基本工資租屋能力調查顯示,平均月租金最高為台北市3萬5,003元、最低為台南市8,910元;房屋租金占薪資所得比最高為台北市占58%、最低為台南市占15%。勞陣指出,在北部租房要負擔高額租金,但坪數卻是六都中最小,且在台北市整層住宅的平均租金,居然等同於夫妻工作321.4小時(基本工資時薪140元),讓基本工資族「看得到租不到」。
這項調查以2018年的基本工資月薪2萬2千元為主,採國際常見的「30%租屋原則」,即租金上限不應超過所得30%,算出個人資本工資可負擔租金上限為6,600元,再從六都實際登刊的租屋資訊取得6萬7506筆租屋資料中進行分析,其中符合6,600元租金條件的共有1萬7,695筆。
調查發現,在六都租屋市場,平均月租金台北市位居第一,為3萬5,003元;台南市為六都最低,為8ㄝ910元。台中市基本工資租屋數5,058戶為六都之冠,占比也達到30.5%。台北市符合負擔上限的租屋數僅745戶,占比僅4.9%,顯示基本工資族群「看得到租不到」。而占比最高為台南市的60%,代表該市出租住宅市場有6成的租金低於6,600元,不僅機會較多,租屋成本也相對輕鬆。
進一步分析個人基本工資租屋市場的平均租金,六都總平均月租金為5,226.2元,以台北巿租金5,596.8元最高、台南市4,912.9元最低。在居住空間部分,租屋平均坪數及中位數均以台北巿最小,分別僅有4.72坪、4.5坪,其次為新北的5.75坪與5坪,其餘四都均在6坪以上;居住空間最大為台中市的7.19坪與7坪,約為台北巿租屋空間的1.5倍。且相同租金在台北市及新北市的租屋空間,遠較其他四都狹窄甚多。
調查亦顯示,在租屋房型上,若以租金6,600元為限,在台北市只有雅房可以選擇,每坪租金為1,255元,還得跟其他租客或房東共用生活空間及設施。此外,若夫妻兩人均為時薪140元的基本工資家庭,以台北市整層住宅租金中位數4萬5千元,等於夫妻需每月工作321.4小時才能負擔;而基本工資個人要負擔台北市套雅房單人房型,也需要工作85.7小時。但在租金價格最低的台南市及高雄市,基本工資所得家庭僅需花費120個工時,基本工資個人在台南市只需37.1小時。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蔡培元說,租金水漲船高,讓基本工資族群在租屋市場面臨更嚴重的障礙及排除,從調查中可看出租金占個人薪資非常高的比率,呼籲政府在基本工資制定上,要有更穩定機制和制度化做法,才更能確保勞工生活居住和工作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