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入颱風季,颱風來臨時空服員可選擇請天災假,但空服員常遇到遭到資方刁難等情況,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30日透露,長榮航空逐漸限縮空服員請天災假的權利,要求組員提供「交通中斷」、「有明確安全之虞」等相關證明才可請天災假,而天災假屬於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勞動部應注重天災假立專法的重要性,才可避免此類勞資爭議。
工會指出,天災假只是行政指導,讓勞工不出勤的權利未能受到保障。每逢颱風來襲,地方首長雖宣布放假,但勞工永遠要面對選擇「安全但被公司懲處」或是「出勤但可能會受傷」的兩難,不管選哪個都是風險,權益都會受損。
工會表示,去年尼莎颱風來襲時,500名長榮空服員選擇請天災假。但是在天鴿、瑪莉亞颱風來襲時,組員的請假權利愈改愈限縮。即便轄區首長已依照氣象局專業判斷宣布停工,公司仍要求組員提供「交通中斷」、「有明確安全之虞」等相關證明,否則公司將更改組員假別,或是取消組員全勤或是選班的基本權利。
工會表示,颱風天衍生出來的勞資爭議,再再突顯出天災假立專法的急迫性。政府卻遲遲不積極推動天災假立法。希望勞動部要求出面裁罰資方,並立刻立天災專法予勞工安全保障。
勞動部表示,天災假是否立法仍須評估,資方因勞工請假,給予不當處分,勞工可向地方政府申訴,確認違法後,相關單位會依勞基法裁罰,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