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周星馳近日將中國大陸某建材公司、鐵路公司、網路公司、出版社等多個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在90天內發表道歉聲明。同時向建材公司索賠3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維護肖像權,其中精神損害索償1元。
據中港台多家媒體報導,周星馳方在訴狀中稱,去年1月,有影迷提供資料,中國一間建材公司在其官網最顯著位置,發布周星馳為該公司產品代言的廣告。同時發現該建材公司在某創業網站也發布類似廣告。而且發現廣告中,不僅周星馳的照片被盜用,照片旁邊還註明周星馳的身分及代表作等資訊。
周星馳隨後向該建材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停止侵權並賠禮道歉等。但直到9月,周星馳的朋友又在某鐵路公司所管轄的車站發現,某雜誌的廣告頁上仍然刊有該建材公司的上述廣告。
周星馳方面認為,該建材公司在未經他允許的情況下,侵犯了其姓名權及肖像權,因此訴至法院,要求該建材公司及其廣告相關的鐵路公司、網站及雜誌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在90天內發表道歉聲明。他並要求建材公司賠償3千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費1元。
7月3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該案。由於該案涉及多個被告,各方均有意調解,法院審前召集各方,進行證據交換和庭前調解,因此庭審結束後,將擇期對案件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