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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金139億元 馬勝集團總裁張金素判刑11年

【記者陳懿勝/綜合報導】馬勝集團總裁張金素涉嫌以多層次傳銷方式,引誘每名投資者拿出1千至3萬美元,並宣稱每月保證配息3至8%,吸金139億元。新北地方法院2日依違反《銀行法》,判張金素11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總裁特助賈翔傑9年徒刑,併科罰金5千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張金素與妹妹張牡丹等人組成馬勝集團,集團宣稱,馬勝是那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掛牌的皇家控股所屬關係企業,從事全球外匯、黃金交易平台及採礦,行蹤橫跨東南亞各國及中港台等25地。

起訴指出,集團利用老鼠會、網路在全台辦說明餐會,引誘每名投資者拿出1千至3萬美元,並宣稱月收3至8%配息,換算年息最高達96%,吸金139億元。

檢調2016年5月間偵辦時,在集團成員家中起出現金7‚596萬元、珠寶、鑽戒、名錶、名牌包等,並查扣賓利、瑪莎拉蒂、等名車,總財產價值逾1億5千萬元,甚至在客廳還有以千元大鈔折成的「鈔票花束」當擺設,極度炫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