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洋垃圾」流竄,環保署13日預告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加嚴廢紙、廢塑膠進口門檻。環保署指出,中國大陸2017年底實施禁廢令,導致2018年上半年國內廢塑膠進口量增加,約為同期2.5倍,且影響國內廢塑膠及廢紙收購價格。因此,加嚴廢紙、廢塑膠進口辦法,限制進口者的條件以及廢塑膠、廢紙種類,預計最快2018年10月實施。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這次公告的內容是加嚴廢紙、廢塑膠進口管制。由於中國大陸對進口條件的改變,造成上半年台灣廢紙、廢塑膠進口量較2017年同期增加2倍多,為了能夠管控,所以修正進口廢紙、廢塑膠的條件。在進口資格部分,以後不能讓貿易商直接進口,僅限於合法的工廠可以輸入、使用。
「對於進口品質控管方面設一個門檻。」賴瑩瑩說,廢塑膠部分只能有單一材質、單一型態,來源為工廠下腳料或不良品,且不含醫療廢棄物才可以進口,生活類則不行;廢紙進口也限制單一品項,包括國內需求量比較大、未漂白的牛皮紙、紙板及瓦楞紙或紙板,且不得夾雜非紙材質。
賴瑩瑩指出,過去一年進口的廢塑膠每月平均約20萬噸,廢紙每月約5、6萬噸,但2018年開始增加了2倍多。預估繼續下去,2108年廢塑膠將增加到50萬噸,廢紙增加到約10萬噸。修正辦法對進口的資格等限制,大概會減少兩成進口量。
賴瑩瑩說,經過環保署訪查發現,廢塑膠價格原本就不高,但紙類因為進口量增加,造成國內回收價格從每公斤4元降至2元。過去廢塑膠約有一半由貿易商進口,廢紙多數由紙廠直接進口。未來修法後,就只能透過合法工廠進口,不能由貿易商進口,這樣官方可以對工廠進行追蹤及管制,並與海關加強邊境查驗。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相關規定,最主要是「優先使用國內自己回收的料,不要因為國外進口而來造成回收市場的衝擊」,也希望可以提高進口品質,無論是廢塑膠或廢紙都能做高級加工,讓有需要的產業能進來,對國內的生產能有效回收運用,不要產生排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