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洗錢防制法》與《資恐防制法》仍有缺失部分,行政院將其列為這個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對此,法務部13日表示,洗錢防制的落實是日常習慣及作業點滴累積,遵法文化與觀念則為洗錢防制最重要的環節。
法務部表示,台灣在前年發生兆豐案後,國際金融形象受到相當大的衝擊,而在今年年底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爭取佳績,是證明國家優質金流秩序的最佳方式,未來對國內產業在國際往來交流不僅有正向助益,更使台灣獲得「金流透明 世界好評+」優質形象。
法務部說,現行《洗錢防制法》在2016年修正時,雖已大幅補足之前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二輪相互評鑑所指出之缺失,但在因應新一輪之評鑑過程中,特別發現在內部檢核機制與控管程序、訓練等之要求仍有不足,難以長遠落實洗錢防制工作。
法務部說,《洗錢防制法》在2016年全盤修正,並於2017年施行,期間經歷共4次大型國家風險會議及公、私部門模擬評鑑之檢視,且由外籍專家進行評估,均指出現有規範之內控制度顯然不足;今年4月下旬產業界完成模擬評鑑,也發現業務人員確實在風險辨識與內控上存在執行落差,影響洗錢防制工作推展與成效。
歷經一年餘的實施及外籍專家檢視結果,法務部認為,應儘速將遵法文化納入法制,鞏固根基,以彌補現有不足的缺失,並希望能在11月5日的APG國際評鑑前通過修法,以利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