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發言人丁允恭18日表示,網路上流傳的假新聞與假消息,部分來自境外勢力操作,已有立委提案修正《國安法》以遏止這些訊息,目前由內政部與通傳會(NCC)研議中。
丁允恭18日下午陪同行政院長賴清德出席林口新創園開幕記者會、受訪時表示,目前已經有立委在立法院提案,政府也認為目前網路上這些假訊息與假新聞相當浮泛,甚至有部分是來自於境外不友善勢力的蓄意操弄,可能會影響到我方的國家安全,政府對此應該有所因應。
他說,所以目前也由內政部、通傳會,以及相關部會,在做相關法規的檢視與研議,各部會也會參酌國際間民主國家的相關經驗,在衡平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的原則下,來做法規的研議。
至於被詢及動用到《國安法》是否層級太高,以及假新聞的判定是由政府還是法院負責?丁允恭表示,目前是有立委提出《國安法》相關修正,政府的相關研議則包括各種法規,有的涉及通傳會,有的是內政部的主責,之後一旦具體形成,再跟外界報告,目前都還在研議中。
內政部長徐國勇受訪時則說,若要修《國安法》則涉及陸委會、法務部、通傳會等跨部會討論,涉及警政方面,內政部和警政署會蒐集資料研究。
他坦言,有學者建議修法,也有立委提出《國安法》增訂條文,但修法仍待政務委員召集相關部會開會研商,目前尚未開會。
否認提高罰則 NCC:假新聞最高罰200萬
針對媒體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就打擊假新聞對媒體提高罰則,NCC在18日澄清,廣電媒體新聞報導及評論,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依《廣播電視法》或《衛星廣播電視法》,早在2016年就訂有違反者最高可核處新台幣200萬,並得令其停止播送該節目,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未特別針對所謂假新聞提高罰則。
NCC副主委翁柏宗說,基於新聞自由立場,NCC作為主管機關,只要業者遵守媒體自律,不會輕易透過罰款處理,且NCC至今並沒有任何開罰行為。近期NCC將邀集廣電媒體開會,重申製播新聞應注意事實查證、公平原則,不要播送未經查證的不實資訊,否則將依法處理。
NCC指出,假新聞並非法定名詞,應該用更精準的爭議訊息稱之。網路散布或流傳的爭議訊息若影響相關權利,應由各部會等相關利害關係人或權利人主動澄清或聲明,甚至進而主張權利,或根據各該執掌依相關法令核處,避免錯誤訊息經傳播擴大渲染。
NCC表示,新聞報導或評論根據事實及進行查證,是廣電媒體的法定義務,尤其是報導標題、訪問陳述、相關內容都應該根據這項原則。此外,相關受訪學者均為傳播界碩彥,不應對法令認識不清及忽視廣電媒體自律與查證工作。
NCC提醒,政府若發現有爭議訊息,應至行政院官網即時新聞澄清專區闢謠,廣電媒體也應到澄清專區查詢,降低不實或爭議訊息,因媒體轉載擴大對社會、國家安全所造成的傷害。而廣電媒體若能秉持客觀公正精神製播新聞或評論,落實事實查證,將對爭議訊息發揮止紛定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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