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長年為減少低階核廢料的總量,以焚化爐焚燒核電廠所產生的某低階核廢料。監委田秋堇、趙永清21日表示,可能衍生潛在性幅射公共安全疑慮,攸關民眾生命安全及權益保障,已申請自動調查,進一步了解原能會對台電焚燒低階核廢料減容的審核過程、通過後監督等有無違失。
低階核廢料是指受到核能輻射汙染過的物質,包括來自核電廠的衣服、工作器具、廢液與殘渣等,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核電廠對可燃性低放廢棄物,使用焚化爐進行焚化減容。
不過田秋堇、趙永清認為,台電公司核能發電廠為減少低階核廢料的總量,以焚化爐焚燒3座核電廠所產生的部分低放射性廢棄物(即低階核廢料),可能於排放時增加環境中的輻射物質,衍生潛在性的輻射公共安全疑慮。為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及權益,已申請自動調查。
田秋堇、趙永清指出,國外核廢專家曾說,焚燒法有產生放射性廢氣逸散、戴奧辛及放射性廢水等問題,且體積減少有限,輻射與核種數量仍不會減少。台電以焚燒方式進行低階核廢減容已進行多久、處理及減容的量為何等問題,都是這次調查重點。
此外,監委調查範圍也包括原子能業務主管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有否參考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最新標準、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及美國環保署輻射廢氣廢水排放最新標準,訂定安全標準及相關導則;原能會對台電以焚燒方式進行低階核廢料減容的審核過程以及通過後如何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