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立委鄭寶清30日立法院質詢時,要求降低5G頻率使用費率,以免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表示,5G頻率使用費和釋出標金,兩個是不同屬性,一定會做通盤考量。頻率使用費屬性是使用規費,NCC這兩年來陸續就頻率使用費進行檢討與適度調整,5G部分NCC也會持續調整。
鄭寶清指出,2G時代頻譜不用競標,所以設計了頻率使用費公式,已反映頻率市場價格。到3G、4G頻譜要競標,業者除了支付標金,還要加上2G時代公式計算出的頻率使用費,這是一隻牛拔了好幾次毛。
鄭寶清進一步提到,目前5G一年頻率使用費估計達230億元,加上標金及4G頻率使用費50億元,這些成本到最後都會轉嫁給消費者。且這麼高的價錢,對推動5G、經濟發展都造成不利。世界其他國家如美國、英國、德國都是標金加行政管理成本,行政管理支出不超過業務執行,不像台灣造成業者負擔過重。
詹婷怡說,頻率使用費與標金,在屬性上一是使用規費、一是行政規費,這部分一定會通盤考量。NCC在規劃釋照上,就不是以拉高標金為政策目的,但是針對稀有資源,如何適度的讓政府有一定的預算,要做通盤考量。
鄭寶清強調,標金他贊成,但5G使用成本要降低,因為2G時代的使用費很高,加上現在標金又很高,造成轉嫁給消費者,對電信發展不利,這方面要澈底檢討。
詹婷怡回應,就頻率使用費來說,過去兩年NCC對偏鄉採取彈性作法,未來還會持續檢討頻率使用費到合理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