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考試院:公務人員休假以時計算 新制18日上路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考試院16日公告,公務員請假規則改為「以時計假」,另外,每年准給事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新制預計18日生效。

考試院說,考試院擬具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及第19條修正草案,經提報1日考試院第12屆第211次會議決議通過後,於同日函送行政院會銜。行政院13日函復同意會銜。

考試院表示,修正重點包括:每年准給事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休假、婚假及喪假計算單位由半日計改為得以時計。

考試院表示,這次修正請假規則為配合休假核給意旨,及慰勞公務人員工作辛勞、增進休假運用的彈性,兼顧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的衡平性,以及婚假與喪假運用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