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五月
她曾經是個幸福的未婚妻。他曾徵求她的意見,是否願意和他一起照顧病退在家的二姐。她說,她願意。可是,她和他,卻被恐怖的大棒打散了。
2001年5月30日晚上,志剛失約了。下午三點多,橋西公安分局的人到中山路的瑞光計算機公司,把志剛帶到了興華派出所。他一夜未歸。第二天,志剛還是沒有回來,兩人拍攝結婚照的計畫落空了。她焦急地等待,不料等來了志剛的死訊。
警察對左爸爸、左媽媽說,志剛「自殺」了。她不相信!他們全家都不信!一個33歲、身體健康、工作順利、正籌備喜事的小伙子,為什麼要自殺?
左志剛善良、開朗、樂於助人、熱愛生活。他心靈手巧,會修理電視機、電腦螢幕。在他的抽屜裡、桌子上,經常擺著替別人修理的電器。
志剛從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時處處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事情總是先考慮別人。單位同事、鄰居大媽都誇志剛是個大好人。志剛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子,是頂梁柱,父母見了他就樂得合不攏嘴。
張竹亭永遠不能忘記兒子對自己說的最後一句話。那是5月30日上午,志剛從公司打電話回家,詢問家裡剛剛修好的天窗的情況。他說:「不漏了我就放心了。」多好的一個孩子!志剛從小就善良、懂事、節儉、貼心,孝順父母、關心姐姐,從沒讓爸媽操過心。
然而,就在全家歡天喜地為他準備婚事的時候,他走了。布置好的新房原樣沒動,她捨不得啊!她時常走進去看看,對著空空的牆壁,喃喃自語:「如果志剛回來就好了。」
左耀新萬萬沒有料到,在自己準備含飴弄孫之際,卻接到兒子死亡的消息。那一年5月的最後一天,噩耗從天而降,撕碎了他的心。
2001年5月30日晚上7點多,興華派出所的人在抓走志剛後,又到左耀新家裡搜查。他們要找什麼?「罪證」?志剛是人見人誇的大好人,為什麼公安局、派出所要把他當成壞人呢?就因為他煉法輪功?
5月31日下午5點多,左耀新接到橋西公安分局的通知,讓他到3302保衛科見面。他們詢問了他兩個小時後,對他說:「左志剛已經於早晨6點30分左右用自己的半袖上衣在派出所留置室上吊自殺了。」
好似五雷轟頂,左耀新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話。時隔一天,兒子就沒了?「自殺?」他們非法抓人,一夜之間害死了志剛!
6月1日上午,橋西公安分局向左耀新和張竹亭「解釋」經過:5月30日下午,在興華街派出所,公安人員對左志剛進行了詢問,到晚上9點30分左右結束,當時左志剛心態平靜。
第二天早晨7點20分到7點40分之間,監管他的聯防隊員為他買了早飯,看到他準備吃飯,就去打掃外間的衛生,大約6、7分鐘後,發現左志剛用自己半袖上衣在鐵柵門上上吊了,經搶救無效死亡。他們沒有出具法醫鑑定書。
左耀新和張竹亭強烈要求去看現場和遺體,公安局先是百般推脫,最後直到6月2日才讓他們到興華街派出所看現場,當時現場已被破壞,但家屬還是找到了疑點。
首先,鐵柵門只有160公分高,而左志剛身高172公分,怎麼能在鐵柵門上上吊自殺?左耀新問公安局人員,兒子被抓後,有人看著他嗎?回答:「當然有人看著。」既然派出所的留置室24小時有人看守,裡外僅隔一道鐵柵門,看守人員既看得見也聽得見,怎麼可能讓一個大活人自殺?
再者,被看管人員死在監管場所是重大責任事故,如果被害人是自殺,公安一定會保留現場的自殺證據,為什麼要把現場破壞掉呢?
在火葬場,家人查看志剛的屍體時發現,志剛的面目正常,沒有一點上吊自殺造成的雙目外突、舌頭在外的特徵。
在左志剛的脖頸部,兩側各有一條明顯的較細的傷痕,周圍還有血跡。他的背部有兩塊相距一寸左右非常明顯的傷坑,後背大面積的皮膚是紫色的。他的頭部有傷,左臉部和腮部都有鈍器擊打造成的腫塊,右耳全部是紫藍色,而他的衣服上沒有血跡。
另外,公安分局說左志剛是將上衣撕成布條、捲成條後上吊的。家屬們看到,左志剛當天穿的衣服好好的,並沒有撕成布條。
家屬多次要求橋西公安分局出具屍檢報告,但分局推脫說不讓看,一個勁兒地催家人辦理遺體火化手續。直到2003年7月11日,左耀新和張竹亭不斷上訪,才拿到了法醫鑑定書的複印件,沒有附照片。檢驗意見是「分析為生前縊死」。
河北政法委密令
一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家中的孝子、單位的敬業員工、快樂的未婚夫,一夜之間被害死。如此殺人命案,居然不能進入司法程序,殺人凶手逍遙法外,繼續作惡。
上訪信、控告狀寄了無數份均無回音。最合情、合理、合法的重新鑑定申請無人受理,因為左志剛是法輪功學員,河北省政法委祕密下令,不讓立案。據說,檢察院曾經想介入調查,卻不了了之。這是什麼世道!
在左志剛遇害後的5年多裡,兩位七旬老人抱著兒子的遺像,走遍了區、市、省的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府、新聞單位和多家律師事務所,跑斷了腿,流乾了淚。
他們要求調查左志剛被迫害致死的原委及法辦凶徒,得到的回應是:法輪功的事,不管。還有人說:「管公安局的事,不是腦子有毛病嗎?」左志剛修煉法輪功,所以他的案子成了「政治事件」。公檢法不給立案、不讓律師接案、不讓記者報導,而且就連左志剛的遺物也是在家屬多次強烈要求下,於2005年才被歸還了一部分。
2006年5月21日凌晨5點多,左志剛的母親下樓散步,被守在樓道裡蹲坑的警察攔住,幾條大漢強行將老人截回家裡,還要進門查看,被老人嚴詞拒絕。
石家莊裕華公安分局的副局長李軍現場指揮,帶來了好幾輛警車和一大幫警察,興師動眾、如臨大敵,非說老人要出遠門。直到5月23日,還有一輛警車在樓下24小時盯守,只要老人出門,警察就死皮賴臉、明目張膽地跟蹤。國庫裡的錢都用在迫害好人上了,這樣的國家還有希望嗎?
回顧漫漫伸冤路,左耀新說:「我們訪問過很多記者、律師,他們都表示無奈,因為他們的上級有指示不讓他們管。市公安局,省、市檢察院,省公安廳、紀檢部門都有申訴。他們有的表示同情,但說此案子挺大,不是一時能夠解決;有的部門就一句話,『法輪功這個事一律不管』。有的部門連接見都拒絕。總之,他們就是不管。」
「當權者可以隨時隨地抓人、害人,我們的電話他們老在監控著。我也不怕,兒子都死了,我們已經老了,他們要弄死我們,就隨他。我們生活已經很困難。」
橋西公安分局拒絕為左志剛出具非正常死亡證明,為了討還公道,完整保留證據,兩位老人拒絕火化兒子的遺體。他們多次正告公安:「要想火化屍體,除非先活燒了我們。」
2007年4月26日,石家莊燕趙都市報B05版登出公告:石家莊殯儀館以60天為限,欲在2007年6月25日過後銷毀遺體。其實早在2006年6月石家莊殯葬管理處已經出過同樣的公告,當時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左志剛的遺體又保留了一年,而這一次據悉是接到了上面的「命令」。
左志剛的未婚妻聽說遺體要被強制火化,匆匆趕來,對著左耀新和張竹亭含淚叫著:「爸、媽!」三人哭成一團,親友們淚如雨下。
自從看到強行火化的公告後,70多歲的老人又開始新一輪的上訪。他們找到橋西公安分局的相關領導,要求批准家屬委託的律師和法醫介入案件重新鑑定,調查真相。相關的領導先是表示要「研究研究」,然後推脫,讓老人去找檢察院、法院解決,再之後反而汙衊二老鬧事,不讓進門。接待的警官囂張地說:「律師算什麼?」
橋西公安分局領導以前的說法是,如果不服鑑定結論,可以自己找法醫重新鑑定。當家屬真的找到了敢於維護公正的法醫時,國保大隊長鄧印林又欺騙家屬說,法律規定,不允許家屬自行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必須在河北省二院做解剖鑑定。
一個2001年參加鑑定的檢察院法醫還信誓旦旦地說:「用黨性擔保鑑定結論是真實的,確實是自殺。」有哪個正常人會相信這種「黨性」的保證?在這塊土地上,中共以「黨性」為由迫害的好人、製造的悲劇還不夠多嗎?
白色的蓮花
左志剛被害離世,在親屬中引起了巨大震動。兩百多名親人,親見法輪功學員的悲慘遭遇。這場對「真、善、忍」的瘋狂迫害,使得千萬個家庭支離破碎、陷入無邊的痛苦,也給社會和國家帶來巨大的災難。
思念志剛,人們潸然淚下。這位原石家莊電視機廠的技術員、飛利浦計算機顯示器的認證維修工程師,兢兢業業地工作,和善可親地待人。他經常義務幫助別人修理電視機,他還曾經毫無怨言地照顧病床上的友人和親人,卻不計較他們曾經對他的傷害和冷漠。這樣一位好人,在新婚前夕被迫害致死,天理不容!
2007年8月7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布了「追查河北省石家莊市迫害法輪功學員左志剛的責任人的通告」,追查的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有:河北省石家莊市政法委書記栗進路,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張石余,政保支隊大隊長鄧方、警察王曉峰、李興山;橋西區公安分局局長張金池、副局長趙新建、杜丙辰;國保大隊長李榮旗,警察鄧印林、侯文華、姜玉貴;石家莊市維明街派出所(原興華街派出所)所長王建華,警察孟林海、白援吉;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法醫谷建平,石家莊市公安局法醫李根明、趙奇,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法醫王建兵(出具虛假屍檢報告)。
2015年5月以來,已經有近21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中共最高司法機關控告江澤民的反人類罪,要求將迫害元凶繩之以法。
幾年來,在現政權的反腐「打虎」和清理官場的行動中,多名河北省官員落馬,其中包括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省委書記和政法委高官等惡人。善惡必報,因果不虛。所有參與迫害左志剛的單位和個人,絕不可能逃脫正義的審判,必將為他們所犯下的罪行付出代價、接受懲罰。
志剛走後,有一天,他的親人看見他穿著黃衣回來了,和以前一模一樣。在他的遺像前,兩根白色的蠟燭,點燃後滴成兩朵蓮花。白色的雪花、純潔的蓮花,為這位善良的青年飄落、開放。
參考資料:
1.《33歲工程師遭迫害致死 6年後惡人再謀毀罪證》,2007年6月10日,發表於法輪大法明慧網,美國。
2. 黃凱莉,《凶徒仍逍遙法外 左志剛父母拒絕火化愛子遺體》,2006年7月15日,發表於法輪大法明慧網,美國。
3.《石家莊市大法弟子左志剛至今未能昭雪,遺體仍未火化》,2005年6月12日,發表於法輪大法明慧網,美國。
4.《走完人間正道的左志剛》,2001年7月1日,發表於法輪大法明慧網,美國。
5.《六月飛雪,人神共憤》,2001年6月8日,發表於法輪大法明慧網,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