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被控涉嫌詐欺,通過名為星通(Skycom)的香港公司與伊朗進行交易,欺騙美國銀行。孟已在加拿大被捕,並獲准以新台幣約2.3億元及其他條件保釋。
孟的律師馬丁(David Martin)12月7日在保釋聆訊中說,2009年孟晚舟和華為已切斷與星通的關係,不應讓她為星通此後被指違反制裁的活動承擔責任。但加拿大檢方表示,華為把星通當作一家非官方子公司來運作,並對兩家公司的關係努力保密。
《華爾街日報》認為,星通案的關鍵是:2009年之後,誰控制了這家公司?
報導稱,根據公司紀錄,星通於1998年在香港註冊,註冊者的名字與華為高管相符。孟晚舟2008年2月入駐星通董事會,在星通任職14個月後辭職。
《華日》查閱了香港公司紀錄後發現,2007年11月,在印度洋島國模里西斯註冊的Canicula Holdings Ltd.從華為一家子公司手中收購了星通。此後Canicula保留對星通的所有權,直到2017年該公司解散。
模里西斯是類似英屬維京群島的離岸天堂。現有紀錄只顯示Canicula是一家企業服務公司。沒有股東或董事的電話號碼以及詳細資訊。
根據在法庭上宣讀的一份宣誓書,星通的文件顯示,2009年華為出售所持的星通股票時,購買股票的實體至少在2014年之前也由華為控制。
報導說,華為對其與Canicula和星通的關係未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