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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電價比美國貴? 經部:成本結構不同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對於媒體報導,美國麻州向風電業者收取離岸風場租金,離岸風電每度電價不到新台幣2元,台灣未收取離岸風場租金,每度電價卻高達5.8元,比美國貴1.9倍。經濟部20日澄清,台灣離岸風場皆依法收取土地償金及除役保證金等;此外,美國提供離岸風場業者優渥租稅減免、離岸再生能源憑證,可降低開發成本,台灣並無相關優惠,成本結構明顯有差別。

經濟部指出,台灣離岸風場開發依法收取海域土地租金及除役保證金,並非無償提供海域土地。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規定,海域土地租金在規劃階段依場址面積每1萬平方公尺222元計算;商轉階段依售電量以每度電0.0415元計算前一年度租金。除役保證金則以裝置容量每瓩4千元計算。

以800MW離岸風場為例,商轉後,若以年售電量3,600度/瓩估算,每年租金約為新台幣1.2億元,除役保證金約新台幣32億元。

經濟部表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制度及電業制度與美國不同。美國提供離岸風場業者租稅減免,可於生產稅賦抵減 (Production Tax Credits, PTC)與投資賦稅抵減(Investment Tax Credit, ITC)中兩者擇一,最高可抵減總投資額30%。另亦提供離岸再生能源憑證,可在憑證市場進行交易,提供額外收入,業者可降低開發成本,台灣並無相關優惠。

經濟部強調,國際離岸風電價格,受各國電業制度、再生能源推動制度、開發環境完整度、風場營運期程、開發商營運策略等因素影響,不宜以離岸風電終端價格直接互做比較,應完整說明各國電業及再生能源推廣等相關制度,避免誤導民眾產生不必要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