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中國研究所(China Institute)所長曾銳生(Steve Tsang)教授對該問題寫道:「『人質外交』在國際社會是令人反感的,任何實施這種做法的國家都將嚴重損害該國作為國際夥伴的聲譽、國際形象和信譽。」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克拉克(Donald Clarke)在《華盛頓郵報》一篇專欄文章中指出:「你不能隨便逮捕無辜的人,並把他們當作人質。這是一個凶殘國家的標誌,而不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做法。如果拘留兩名加拿大人是可以被接受的回應,那麼再拘捕20名或200名又如何?」
在《紐約時報》社論文章〈中國的加拿大人質〉(China’s Canadian Hostages)中,該報編輯委員會質問:「(北京方面)在國際貿易和外交爭端中使用人質是否已成為一個很不好的新常態?」
儘管有來自加拿大、美國和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和抗議,北京方面並沒有讓步。據報導,美國和加拿大都正在考慮對計畫訪問中國的個人發出旅行警告。
一些長期關注中共的觀察家認為,如果莫斯科毫無根據地劫持了這麼多西方人質,西方主流媒體和政客們會發瘋的。那有人可能會問,是什麼讓北京如此與眾不同?
國家恐怖主義
如果西方國家現在正在悄悄地與北京接觸,以期獲得對方釋放他們的公民或人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他們不是在與恐怖組織談判嗎?這些努力似乎與就中東的人質綁架問題與恐怖分子之間的談判沒有什麼不同。畢竟,西方世界長期以來一直奉行著不與恐怖分子就人質問題談判的政策。
克拉克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法律論點:「把這種行為稱為是劫持人質而不是常規的刑事調查是一項嚴重指控。在這裡,這種指控是合理的。定義是否為劫持人質的關鍵因素是劫持者必須告訴你人質被劫持,他的要求是什麼。否則,就沒有了劫持人質的意義。」
「在這種情況下,官方和半官方的中國消息來源都已經很明確地確認了這一點。中國(中共)駐加拿大大使不僅承認了這一點,他還在《環球郵報》一篇專欄文章中宣布了這一點,稱那些反對拘留康明凱的人應該反思加拿大的行動。」
「顯然,按照這個邏輯,如果兩者之間沒有聯繫,那些反對康明凱被劫持為人質的人士就不應該反思加拿大的行為,就像他們不應該反思毫不相關的沙烏地阿拉伯等國的行為一樣。」
儘管孟晚舟在加拿大依法享有正當司法程序,但在中共手中的,包括被剝奪了聘請律師以及會見家人權利的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在內的外國人質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最重要的是,孟晚舟被指控犯有一些嚴重的具體犯罪行為,而在中國的外國人質大多是無辜的。一個關鍵問題仍然存在: 國際社會是否應該將北京劫持人質行為視為國家恐怖主義的行為?
多年來,國際社會對共產主義中國虐待本國公民的關切可能源自人權法的普遍管轄權,以及中國所加入的國際條約。隨著北京不再滿足於僅僅利用持不同政見的本國公民進行人質外交,西方民主國家開始擔心,更多他們國家的公民也會被這個黨治國家劫持為人質。
國際社會的其他國家應該明確地將北京的行為稱之為人質外交,而北京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應該得到嚴肅對待。國際社會應該團結一致,明確譴責這種不法行為,不要讓國家支持的恐怖主義成為常態,並左右我們的生活。(全文完,原文刊載於英文《大紀元時報》,記者高杉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