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應辦理106年度財務申報政黨達301個,內政部10日表示,尚有127個政黨仍未完成申報,最後申報日為1月15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政黨辦理106年度財務補申報的期限到今年1月15日。但依內政部統計,應辦理106年度財務申報之政黨計有301個,目前僅有174個政黨完成申報(合格者127個,不合格需補正者47個),尚有127個政黨仍未完成申報。
內政部表示,依《政黨法》第21條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如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依該法第40條規定,將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