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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個文青

經過了這麼多年,生活再怎麼起伏興落,我心中始終熨貼著一個十四歲女孩熱切的眼神,還有她的夢,是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shutterstock)
經過了這麼多年,生活再怎麼起伏興落,我心中始終熨貼著一個十四歲女孩熱切的眼神,還有她的夢,是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shutterstock)

文/鄭如晴
大凡我們在小學,都有過如此的經驗,被老師問到將來的夢想是什麼。

記得當時班上的同學,大多搶著要當科學家、工程師或老師。因為老師說,志向要遠大才叫夢想。

有個女生說要當奶媽,結果惹來全班哄堂大笑,我隱約感覺笑聲裡的鄙夷,後來這女生的綽號就叫奶媽。

老師問到我時,我囁嚅不知所措,我喜歡作文,但不知作文是否遠大?能算是夢想嗎?那時小學四年級的我,沒聽過「作家」這兩個字,也不知道作家算不算是個職業。

但是喜歡寫作這件事,慢慢就在我心中滋長。

初中(國中)二年級,國文課本讀到了李清照的〈聲聲慢〉: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
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
梧桐更兼細雨,到黃昏點點滴滴。
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

唉呀!這位古代的女詞人,不但寫出了絕世的孤獨況味,簡直撫平我小小心魂深處的寂寞黑洞,讓我理解,「愁」竟可以如此精確且細緻的被描繪出來。原來,文字可以美化也可以抒發。

那陣子,感覺為賦新愁的思緒也跟著漫漫高漲。清朝張心齋《幽夢影》裡提到:「少年讀書,如隙中窺月。中年讀書,如庭中望月。老年讀書,如臺上玩月。皆以閱歷之淺深,為所得之淺深耳。」

當時年少的我,縫中尋詩,好像得到了那麼一點況味,就自以為和文學接近,自命不凡起來。

初二這一年,我整天都在寫詩作詞,搖頭晃腦對仗押韻。我的前座是位白皙秀氣的張姓同學,每寫一首押韻的古詩,我就傳給前面的張同學,有趣的是,她也不遑多讓,不消半節課,她在我傳去的紙條背面,也填了她的新作,反手從背後遞過來。

就這樣你來我往,我們好像伯樂遇到千里馬,彼此欣賞彼此鼓勵。只可惜畢業後,我們各分東西,我再也沒見過這位同學。但是那分切磋的快樂,是我文學夢的開端,讓我漸漸體會到,文章是案頭的山水,是有字句的錦繡,我在山水錦繡中優游。

也是這一年,我寫了生平的第一篇小說三千字,交給我的國文老師,請他給我講評。

從此,我每次上國文課都認真的盯著老師看,明示暗示我的期待,但是老師專心講課,並未有任何反應。就這樣一星期過了,兩星期過了,一個月過了,兩個月也過了。

快到期末時,我終於按捺不住,下課時直接攔截老師,問我的小說寫得如何。老師愣了一下說:「小說?什麼小說?」

原來,老師根本已忘了我寫的那篇小說,更不用說小說的去向了。記得,當時我紅了眼眶,只差沒掉出淚來。

唐人說:「吟成一個字,捻斷數莖鬚。」

我雖沒鬍鬚可捻,卻也是花了多少時間才寫出來的。那是一個電腦與影印機,都尚未問世的年代。寫稿必須一個字一個字,用原子筆寫出來,塗塗改改之後,再規規矩矩謄寫到六百字的稿紙上。寫錯了沒有立可白覆蓋,得小心翼翼使用橡皮擦,否則力道太猛,稿紙被擦破,作品也就破了相,這就是我小說處女作下落不明的故事。至於是什麼內容,其實我早已忘了,不能忘的是當初的熱情。

好在不久張秀亞的《牧羊女》把我從失望中拯救出來,第一次接觸這本散文,即被作者清麗脫俗的文詞所吸引,唯美浪漫如詩如夢的散文,幻化出比詩更美的意境,令我沉溺。

接著從她的《北窗下》走過,書裡的文字紛紛飄落,一片秋懷,萬頃晴光,開啟我年少懵懂的心智。原來,散文既有如遠樹煙雲般渺茫,也有如空山雪月般的蒼涼。

接下來幾年的求學生涯,因家庭變故,寫作成了我精神的寄託。都說艱苦是創作的動力,這話好像一點都不為過,因為深刻所以要記錄。自此,主編學校校刊變成我的專利,投稿中部的《臺灣新生報》副刊,變成我零用與買書的主要經濟來源。

那時自以為文青,喜歡逛書店,某天在中正書局看到《西洋文學欣賞》,作者鍾肇政。隨手翻開書頁,讀到作者開了長長的一串陌生的書單,有如棒喝,忽覺自己像井底之蛙。

猶記得書中的一句話:「光是接觸正確的文學,就已經是文學教養的偉大要素。」

這一句話,如今變成我鼓勵學生找經典閱讀的啟發。

十七歲那一年,僥倖獲得大專院校的小說創作獎,那是我第一次得獎,獎金八百元,對我而言是一筆大數目,我該怎麼用它呢?

和姊姊商量,她說當務之急,我要有一件冬天的外套保暖,學校的外套太單薄了。於是,她帶我去做了一件黃褐色的毛呢外套,這也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夢想換來的禮物。

穿在身上,我有些感動。原來現實和夢想是可以結合的,只要努力;原來所有的夢想都不遠大,它就藏在咫尺且踏實的腳底下。這件外套後來越洗越小,最後送人了。

幾年後我到德國,在一家商場,看到了一件類似的外套,分外親切,忍痛花了半個月的生活費把它買下來。當時的留學生活相當拮据,為了生計,我幾乎放棄寫作。買回家那天,我穿著它照鏡子,意識到生命中的某種東西,又悄然回到我身上了。那天夜裡,我重拾筆墨才發現,自己是如何想念寫作的日子。

經過了這麼多年,生活再怎麼起伏興落,我心中始終熨貼著一個十四歲女孩熱切的眼神,還有她的夢,是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

——節錄自《細姨街的雜貨店》/ 時報文化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