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政治

升高和平協議簽訂難度 陸委會:適時啟動修法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會在適當時刻啟動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記者陳柏州/攝影)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會在適當時刻啟動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立法院第七會期15日開議。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有意角逐總統的國民黨人選都在談,當選後要與對岸簽和平協議,她問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是否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來因應?陳明通表示,會在適當時刻啟動修法;時代力量也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設十大優先法案。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指出,政府可委託海基會與對岸簽署協議,協定內容30天內報行政院核定,再送立院備查,過程可祕密為之。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近日表示,如果國民黨重回執政,就有權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簽兩岸和平協議。

管碧玲建議增修三道門檻。簽署前,計畫須先經2/3立委同意才能放行;簽回內容需有3/4立委同意;最後要交由公民複決過半。如涉及領土,要用憲法程序才能完成。

對於管碧玲的提議,陳明通未回應,但他表示:「我們會在適當時刻啟動這樣的修法」。他還說,總統蔡英文今年的元旦談話,其實已經注意到這件事情,並已指示國安單位及陸委會,研議如何強化人民授權及民主監督機制。

時代力量「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設優先法案

時代力量黨團15日公布新會期十大優先法案,內容含括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酒駕、虐童、礦業法等。總召徐永明希望立法院盡快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讓兩岸政治協商付諸強制公投,且公投門檻應比照憲改。

立委黃國昌表示,太陽花運動後,藍綠兩黨都同意對此建立一個民主監督機制,「現在更有人拋出要與中國簽訂一個形同投降的和平協議,難道西藏的慘痛教訓還不夠清楚?」他認為,兩岸簽政治協議,除需比照憲改公投門檻外,還需國會3/4出席、出席人數3/4同意才能進行下一步公投,才能真正防衛台灣的民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