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提到,「為了完善信訪制度,韓國政府推出了『國民申聞鼓』,一個綜合管理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等行政機構和司法部門在內的所有政府部門的信訪以及國民提案的網站(www.epeople.go.kr)」。在這位韓國學者看來,「它可以解決上訪過程中發生的很多問題,最起碼能避免地方政府直接『截訪』」;從「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國網民規模已經高達4.57億」來看,「中國完全具備電子上訪的條件」。
既然有好處、也具備條件,那麼在中國打造一個「國民申聞鼓」,不就水到渠成了嗎?然而,若干年過去了,中國至今仍不見什麼「申聞鼓」,反而是上訪、截訪的越來越多。中韓之間近在咫尺,又怎會出現這樣的天壤之別?
首先,「避免地方政府直接『截訪』」的好處並非中央所樂見。早有文章指出,「地方信訪部門的上訪人數下降,而中央級的信訪部門卻遭遇『上訪洪峰』」的現象表明,不再相信「省、地、縣一級」政府的信訪者「對中央能解決他們反映的問題還抱有一定的希望」。2010年,「直通中南海——中央領導人和中央機構留言板」被推出5天後,網民給胡錦濤和溫家寶的留言分別超過2萬5千條和1萬8千條的積極反應也足以表明,「中國老百姓多麼渴望能向中央領導人反映他們的意見」。
但問題是,「中央領導人沒有時間和精力來處理這麼多意見」。此前《南方週末》也曾披露:在全部上訪案件中,能夠獲得解決的僅占千分之二。可見,各地民眾上訪對中央政府來說,那就是一塊「燙手山芋」,只想仍之而後快。為了轉嫁自身危機,不與上訪民眾撕破臉,將地方上的矛盾退回給當地政府解決,就成了中央應對信訪時所堅守的大方向。
這也正是「截訪」在中國更具有殺傷力的關鍵原因。那邊韓國學者剛提出中國可開通「國民申聞鼓」網站,中共這邊就迫不及待的用網絡監控技術搞起了火車票「實名制」。而這樣做無疑是為了更有效的「截訪」。一個想方設法加大「截訪」力度的中央政府是否會打造方便國民「擊鼓伸冤」的網站,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這樣的網站即便有,也只是有名無實的擺設。在一個「網絡自由」連續好幾年都排名全球倒數第一的國家,國民要想通過網絡來發表冤情、投訴政府,那簡直是痴人說夢。
看來,中國無法推行「國民申聞鼓」的原因跟老百姓的自由權利受限相關。韓國學者在文中提到,「從2006年開始的現代版『申聞鼓』,已經成為韓國人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重要渠道」。這些自由權利,中國人連一項都沒有。從「截訪」這種不具有合法性的行為公然存在就足以看出,韓國人能「要求政府調查」的權利,中國人也是沒有的。如此更遑論「信訪人可以指定特定行政部門處理他的信訪」了。
此外,「國民申聞鼓」在韓國得以順利推行,也與「國民權益委員會」的執行力密切相關。在信訪人「不知道應該指定哪個部門」的情況下,這個委員會有權「安排有關行政部門處理」。在其統籌安排下,被投訴的部門或企業「都會非常主動的去解決信訪者提出的問題」。
該委員會甚至有權規定政府「信訪處理期限」,即「在輸入系統7天內就應處理好」。這不禁讓中國人大開眼界:原來在一個正常社會中,處理國民的任何投訴、申訴,只要7天即可。這無疑反襯出中共國務院發布的「在收到信訪事項的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以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的信訪條例有多麼大的欺騙性。此外,讓中國人心服口服的是,人家說到做到。2009年,韓國「國民申聞鼓」共受理了約69萬件信訪,97.4%的信訪在7天內得到了處理,平均處理時間為6.1天。
對此,上述韓國學者雖然同情「公務員的工作壓力不小」,但也堅持認為,「公務員本來不就是公僕嗎?」這兩句話極佳的詮釋了「公僕」的涵義,即政府官員無論級別高低,都要竭力為民請命、為民伸冤;即便壓力重重,也要在民眾的監督下,以極高的效率為其達成所願。只要官員對自己有精準的定位,國民的大小問題就不難被解決。在行之有效的信訪制度下,即便總統有損於人民,也很難逍遙法外。最終,保障官員當好「公僕」、信訪制度有效的,惟有受道德引領和約束的民主憲政。
縱觀世界,若不推翻獨裁暴政,再好聽的信訪制度也沒用。中共惡黨就是製造冤案冤民的根源。所以任何形式的「申聞鼓」放在了不受民眾監督、不受法律約束的獨裁社會,都不可能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