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子凌友詩擔任中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3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並公開發表兩岸統一言論。內政部已在15日依法開罰50萬元。凌友詩對此稱,將保留申訴的權利。內政部17日強硬表示,人民可透過管道申訴,這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但在中國可沒有此機會」。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申訴是中華民國國民依憲法與民主法治下,國民的基本權益,凌友詩當然有權回到台灣提出申訴,但在中國可沒有此機會。
內政部日前表示,考量凌友詩所任職務屬中共全國性政治機關,於大陸地區具高度影響力,且其在中共政協第13屆全國委員會第2次會議第4次全體會議中,公開發表配合中共統戰言論,極其不當,故處以法定最高額之50萬元罰鍰。
陳宗彥表示,經內政部查證,凌友詩目前仍保有我國戶籍及國籍,適用兩岸條例規定。◇